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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D在线监测仪等在线监测设备的数据上报
2020/07/16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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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COD在线监测仪等在线监测设备的数据上报
1.应保证数据采集传输仪,COD、氨氮。总磷、总氮等水质在线监测仪器与监控中心平台时间一致。
2.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在CODcr,TOC、NH3-N、TP、TN水质自动分析仪测定完成后开始采集分析仪的输出信号,并在10min内讲数据上报平台,监测数据个数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
3.CODcr,TOC、NH3-N、TP、TN水质自动分析仪存储的测定结果的时间标记应为该水质自动分析仪从混匀桶内开始采样的时间,数据采集传输仪上报数据时报文内的时间标记与水质自动分析仪测量结果存储的时间标记保持一致;水质自动分析仪和数据传输仪应能存储至少一年的数据。
数据传输应符合HJ212的规定,上报过程中如出现数据传输不通的问题,数据采集传输仪应对未传输成功的数据作记录,下次传输时自动将未传输成功的数据进行补传。